根据商务部要求,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起草的《报废汽车破碎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昨日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30日。拟定中的技术规范提出,汽车报废破碎分选后可再生资源综合回收率将不低于90%。
据恩鸿drag link悉,今后,汽车报废破碎厂区不应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或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作业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并配备收集污水的排水沟、油水分离等污水处理装置。通过设备分选或人工分拣,报废汽车破碎后获得的剩余材料将包括不锈钢、电线、橡胶、塑料等可再利用材料。
数据显示,我国2011年民用车的保有量已经突破了1亿辆,报废车超过了400万辆,预计到2020年报废车数量将超过1400万辆。报废汽车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比如铅、汞、镉、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这些物质被广泛应用在汽车钢材、玻璃、刹车片、电子器件、皮革、镀层等部件或材料中。拟定中的报废汽车破碎技术规范,旨在抬高准入门槛,引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材料分离和再利用等环节提升环保作业水平。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达到车辆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同时,对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机动车,不得办理变更使用性质、转移登记以及迁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理区域等业务。要严格按照新规定要求,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并督促车辆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恩鸿drag link 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应当从注册之日起,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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